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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再出台新政策 力促会展业新发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9年07月28日 16:46

  最近,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开拓会展业市场的补充意见》。针对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冲击,为更好地发挥会展业在保增促调扩消费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力促会展业新发展。这是继去年以来,宁波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宁波国际会展之都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文件,每年安排2500万元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来的又新政策。

  (一)积极培育发展会展主体。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通过搭建平台、政策支持、完善服务等措施,着力培育会展主体。从今年起3年内,对以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为注册地新注册并新办单个展会或两个展会累计的展览面积达到2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会展企业,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的并在新办展会结束后一次性给予30─50万元的资助。旨在进一步加快培育会展主体队伍,促进会展企业集聚,实现会展业长远可持续发展。同时,鼓励来甬参加临时展的企业入驻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常年展或注册新设立开展进出口业务的机构,按照市政府相关政策,减免常年展摊位租金、商务用房租金和进出口业务购销合同的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

  (二)重点发展进出口贸易展。新出台的政策明确规定,对符合原政策的展会继续按原标准给予资助;对未达到原政策规定标准、但具有较强专业性和发展潜力的成长性展会也给予一定的资助。如对新办的境外参展企业展览面积达到总面积25%以上的环保设备、医疗器械、电子自动化生产装备等进口贸易展会,展览总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按原政策分级资助标准的80%比例给予资助,展览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2万平方米下的给予50-70万元资助。对国内省、市(地区)新举办或联办的展览总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2万平方米下,出口贸易企业参展面积达到总面积60%以上,境外专业客商人数符合国际指标的出口贸易展会给予30-50万元资助。

  (三)推进国内城市互动办展。为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文件要求会展业也要“走出去”和“引进来”,探索国内城市互动办展的合作机制。鼓励市县两级加强联合,按照注重实效的要求,搭建到相关城市办展的平台,积极组织本地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参展,走市县两级联手办展开拓国内市场之路。加强与中西部为重点的国内腹地城市合作,积极吸引相关城市来甬办展,对符合我市展会资助政策的按有关标准给予资助。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积极探索与国内重点中心城市和友好城市建立重要展会相互参展机制,帮助企业借助各类展会活动拓展国内市场。

  (四)支持会议论坛产业发展。文件要求结合休闲、旅游消费特点,积极引进和培育各类会议论坛,努力拓展会展业市场,形成商务会展、购物、旅游、休闲等消费的叠加效应,带动交通、餐饮、住宿和商业等消费。按照“突出重点、鼓励为主”的原则,对在宁波市举办、未获得当地财政补助的符合宁波市工业倍增计划“5+5”产业、服务业“6+4”产业的国际性或国家级高层次商务类会议论坛,根据规模大小、举办层次和经济社会效应,经综合评估,给予适当的工作经费补助。

  (五)增强会展业促消费效应。文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引导会展活动组办单位,因地制宜,丰富创意,推出消费主题,通过扩大参与主体、范围、影响及活动内涵,放大办展办会办节效应。鼓励加大境内外招展招商力度,提升参展采购商层次,积极吸引跨国商业集团入场采购,扩大消费规模;通过展会平台,方便经销商与厂商零距离接触,促进买家和卖家现场互动、洽谈、签约,扩大内外贸易。引导会展活动组办单位完善配套服务,吸引更多的国内知名展览公司和会务公司,参与提供场馆布置、展台设计搭建、咨询分析和翻译、金融、法律及物流等相关服务,带动会展服务消费。鼓励探索利用网络展,将网络交易与展会现场实物交易相互补充,延伸展会覆盖领域和时效,扩展会展消费。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出口 出口贸易 出口业务 会议 基金 
稿源: 中国宁波网   编辑: 俞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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