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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会展补贴最高40万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0年11月18日 14:45

  时近一年、备受关注的广州市会展补贴政策终于出台,并进入实质申报阶段。近日,广州市经贸委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广州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好会展补贴的申报工作。同时,《通知》中还包括一份《广州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会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具体标准。

  广州市经贸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广州的会展专项资金额度为900万元,同时,截至10月24日已有不少会展企业已提交资料上报申请该专项资金了。

  新创办展会最高补贴40万

  该《办法》主要对在广州市新创办的展会,规模比上年(届)有较大幅度增加的展会,落户广州的全国性、国际性优质展会,专业化程度高、在广州市连续举办10年以上的展会等情况进行补贴。《办法》特别指出,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项目等不予安排补贴。

  其中,对新创办的、现时广州没有同行业及同类题材的、展览面积达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的专业展,按3天实际场租的5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40万元。对现有展览面积环比增长20%以上的展览,根据面积的大小,对增加部分面积进行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0万元。

  对从省外、境外引进落户我市的全国性或国际性优质展会,根据展览的规模和影响力给予首年一次性的奖励,从20万元到40万元不等。

  此外,对专业化程度高、在广州市连续举办10年以上(含10年)并不少于10届(含10届)的展会给予最高一次性15万元的奖励。

  今年申请补贴者11月5日前交材料

  《办法》表示,需在会展项目完成后的下一年4月份提出申请。《通知》指出,本次申报资金的展览为在2009年内举办的展览,申报材料应于11月5日前送到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经贸委受理窗口。符合补助的会展项目申请专项资金,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资金申请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申请项目的费用结算、会展项目举办方的营业执照、会展项目的相关合同(复印件)、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等材料。

  材料递交后,市经贸委会同市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后形成初步安排计划在“广州经贸网”上公示,自发布公示之日起7日无异议的,确定并下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广州市经贸委相关负责人称,《通知》下发后,已有不少会展企业已提交了申请资料。

  海珠区补贴与广州市补贴可同时申

  海珠区的会展扶持政策已先于广州出台一年有余。对此次广州政策的出台,海珠区经贸局副局长、琶洲会展经济论坛秘书长方奕涛表示,广州的会展补贴和海珠的补贴,企业可以同时申请二者,因此,对海珠区来说并没有特别的影响。海珠区曾专门召开会展业座谈会,急于送出补贴的头啖汤,不过24日该局长并未透露在这一年多时间内海珠会展政策开出了多少补贴资金。

  此次广州会展专项资金的出台对会展业扶持效果几何,仍须拭目以待。

稿源: 宁波会展网   编辑: TV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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