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7日上午6点10分,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接到报警:团结小区西侧的男厕所内有一具女尸。经勘查,死者30岁左右,下身赤裸,死亡时间不超过10小时,系颅内出血死亡。侦查员初步判断这是一起强奸凶杀案。
在走访排查中,侦查员得知死者是乌拉山镇一家洗浴中心的收银员小其,17号凌晨1点多的时候离开了洗浴中心。她的同事反映16号下午小其接了两个电话,说一个包头的网友小田要来找他,想和他谈恋爱,但是小其不想见他。侦查员马上对小田展开调查,由于没见到小其,小田17号下午返回了包头,不具备作案时间,他的嫌疑很快被排除了
在勘查中,侦查员发现死者身边有几个大脚印特别醒目,这些脚印一直延伸到距离厕所20多米远的一辆摩托车碾压的痕迹上。这起案件与2007年“5·15”和2008年“3·11”两起性侵犯案件极为相似,专案组决定并案侦查。侦查员分析嫌疑人应该是身高一米八以上的男子,而且有一辆摩托车,主要侵害夜行的单身女子。
专案组将侦查方向转换到夜间的巡逻和蹲守上。3月18号晚,侦查员从体貌特征相符的4名嫌疑人中锁定了家住乌拉壕村的男青年高某有重大嫌疑。3月21号晚上,专案组将夜间跟踪单身女子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抓获。犯罪嫌疑人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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