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9日9时20分许,被告人林立明受机动车辆所有人被告人张树林雇佣及指使为张树林经营的哈尔滨市南岗区黑子水泥大库运输水泥。在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由南向北行驶至延福街街口的人行横道时,将在此人行横道线内由东向西通过道路的行人范桂芝等五人撞死,李成林一人撞伤。经查,被告人林立明所持的机动车驾驶证是非法取得的,并且驾驶时穿着拖鞋,车辆超载,同时制动系不合格,车牌号也是伪造的。
2007年8月,张树林和林立明被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执行逮捕。交通事故猛于虎,希望通过此案给车辆驾驶员再次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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