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完成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7.5万人”列入2014年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

进行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培训,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是社会文明的需要,也是红十字会独有的特色工作。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可以有效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轻减少突发灾害事故和危重急症病人的伤亡。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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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
来源:中国宁波网 发布时间:14年12月23日 15:32

  近日,鄞州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甬鄞党发〔2014〕27号)。《意见》是指导鄞州红十字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红十字工作的定位、职责、发展方向、队伍建设、政策支持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为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增添了动力,提供了保障。

  《意见》共分五部分:一是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意义;二是大力支持红十字会依法履行职责;三是重视红十字会组织队伍建设;四是不断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环境;五是切实加强对红十字工作的领导。

  《意见》明确区本级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中心,镇乡(街道)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意见》提出:到2015年,救护员和救护知识普及人数占户籍人口比例达到1.5%和15%以上,到2016年,在全区教育系统和医疗卫生系统中,实现教职员工和医务人员红十字救护员培训全覆盖,把应急救护和红十字知识列为我区中小学校学生课程,积极探索职业中学学生红十字救护员全员培训计划。《意见》明确镇级红十字会经费也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从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部分中统筹安排资金,支持红十字会社会公益项目。

  鄞州区红十字会乘势而上,从三方面抓好宣传落实工作:一是学习传达。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意见》精神,通过专题学习会、工作会议等形式,组织学习、传达和解读;二是大力宣传。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三是贯彻落实。以《意见》出台为契机,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对《意见》各项条款进行梳理,积极与区级有关部门对接,确保《意见》各项内容落到实处,不断推动鄞州区红十字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