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完成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7.5万人”列入2014年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

进行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培训,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是社会文明的需要,也是红十字会独有的特色工作。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可以有效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轻减少突发灾害事故和危重急症病人的伤亡。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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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机关】鹿亭乡红十字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来源: 发布时间:14年12月05日 10:47

  11月13日,鹿亭乡红十字会举办应急救护培训班。50余名来自机关、学校、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及各村村民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

  红十字讲师团黄银芳老师就现场急救的方法、目的等进行理论讲解,并穿插抢救实例,借助人体模型就心肺复苏进行讲解和现场示范。

  通过培训,使他们掌握了现场急救知识与技能,提高了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