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完成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7.5万人”列入2014年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

进行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培训,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是社会文明的需要,也是红十字会独有的特色工作。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可以有效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轻减少突发灾害事故和危重急症病人的伤亡。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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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召开社区红十字暨志愿服务工作会议
来源:中国宁波网 发布时间:14年12月05日 10:47

  11月27日,宁波市红十字会在江东区东柳街道安居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召开社区红十字暨志愿服务工作会议,全市各县(市)区红十字会常务(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市红十字志愿服务队(基地)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会议。

  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金黎萍参加会议并讲话。金黎萍在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全市社区红十字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后指出,社区红十字工作是弘扬红十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需要;是激发红十字组织活力,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是夯实组织基础,推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社区红十字工作要争取政府支持,实现资源共享;要着眼利民惠民,彰显服务特质;要坚持因地制宜,凸现地方特色。要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促进社区红十字服务站建设,使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做到“六个有”:有志愿者队伍、有红十字氛围、有红十字服务站、有制度规范、有资金保障、有特色亮点,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贴近社区发展实际、深受社区居民欢迎的项目,使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真正扎根于社区,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金黎萍强调,志愿服务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红十字会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是红十字会开展人道服务的重要力量。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要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与志愿精神,以动员社会广泛参与红十字志愿服务为基础,以加强改进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推进实施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为重点,建立完善志愿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志愿服务工作的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要紧紧围绕红十字宗旨和核心业务;要自觉服从于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要立足于社会所需、红会所能。具体要做到“九个化”,即:多元化、专业化、项目化、特色化、规范化、常态化、信息化、网格化、品牌化。

  与会人员还参观了江东区东柳街道安居社区和江北区孔浦街道绿梅社区红十字工作,江北区红十字会与奉化市红十字会分别在会上介绍了社区红十字工作和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经验。

  会议由市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王小平主持,党组成员、秘书长周昀就《关于开展红十字服务站建设的意见》和《宁波市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作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