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完成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7.5万人”列入2014年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

进行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培训,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是社会文明的需要,也是红十字会独有的特色工作。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可以有效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轻减少突发灾害事故和危重急症病人的伤亡。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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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社区】学习应急救护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来源:海曙区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14年06月18日 17:36

  6月13日,在海曙文化路4号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来自鼓楼街道的40多位社区居民,参加了区红会举办的“应急救护学雷锋志愿者“培训班。培训以理论讲解结合实际操作的形式,向居民朋友们讲解了心肺复苏、四项技术和逃生技能三大块救护技能,通过一天的学习,居民们掌握了一定的应急救护知识,同时也提高了自救互救的能力。(鼓楼街道红十字会 徐维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