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完成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7.5万人”列入2014年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

进行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培训,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是社会文明的需要,也是红十字会独有的特色工作。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可以有效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轻减少突发灾害事故和危重急症病人的伤亡。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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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机关】江厦街道组织街道楼宇民兵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来源:海曙区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14年05月21日 14:19



 

    5月13日,江厦街道组织40名楼宇民兵在文化路4号----区红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开展了救护培训,以增强民兵应急救护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降低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造成的伤害。

  培训以应急演练为主,由区红十字会资深培训师张建平主讲,培训内容分为六个部分:一是红会基础知识;二是对呼吸心跳停止的重症伤员实施心肺复苏、电击除颤抢救;三是对外伤、骨折等伤员采用三角巾包扎止血、固定,以及固定后的搬运救治;四是因火灾、触电、溺水等突发事件后对伤者的紧急救助及逃生技能演练;五是一对一实效性操作演习;六是考试考核。

  经过为期一天的培训,40名楼宇民兵均顺利通过了应急救护考试考核,获得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员证书,成为了首支民兵红十字救护员小分队。

  (江厦街道红十字会 汪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