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完成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7.5万人”列入2014年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

进行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培训,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是社会文明的需要,也是红十字会独有的特色工作。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可以有效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轻减少突发灾害事故和危重急症病人的伤亡。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详情

您当前的位置 :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 > 救护常识  
现场急救的基本方法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14年05月05日 14:17

  现场急救是救命第一招,科学的自救、互救是早期抢救伤病员的重要手段。平时多掌握一些基本的急救方法,就可能在紧急时刻为挽救生命赢得宝贵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