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完成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7.5万人”列入2014年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

进行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培训,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是社会文明的需要,也是红十字会独有的特色工作。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可以有效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轻减少突发灾害事故和危重急症病人的伤亡。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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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社区】江东区红十字会举办女性专场救护员培训班
来源:江东区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14年05月05日 11:23

  为提高女性的应急自救互救能力,减少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必要伤害,在“三八”妇女节期间,宁波市江东区红十字会联合东柳街道安居社区红十字会员小组举办了一期女性专场救护员培训班,共有70余名女性学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市红十字救护师童开妙老师就红十字基本知识、救护新概念、心肺复苏、创伤救护、一般伤害的现场救护以及突发事件紧急逃生等应急救护知识为学员们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授和急救技能演示,并安排了3位救护师对培训学员进行了一对一的训练指导。经过一天紧张的培训,共有64名女性学员考试合格,获得由宁波市江东区红十字会颁发的《红十字救护员证》。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非常实用,受益匪浅,使她们掌握了科学的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是自己度过的最有意义的一次“三八”妇女节。(赵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