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完成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7.5万人”列入2014年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

进行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培训,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是社会文明的需要,也是红十字会独有的特色工作。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可以有效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轻减少突发灾害事故和危重急症病人的伤亡。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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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应该学习应急救护知识?
来源:宁波市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14年04月25日 14:53

  随着各种意外伤害事故以及突发性疾病的日益增多,每个人都可能遇到意外伤害事件,因此,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是每位市民应具有的基本素质。特别是接触意外伤害机会较多,从事有较大危险性的工作,分散或单独作业的人员,公路、铁路、民航驾驶员及乘务员,交警,建筑、电力、化工、矿业等行业员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旅游行业导游人员,酒店和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公共泳场从业人员,住宅小区保安以及在校师生,都应该学习应急救护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