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市政府工作报告将“完成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7.5万人”列入2014年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项目。

进行应急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法定职责。开展应急救护知识的培训,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是社会文明的需要,也是红十字会独有的特色工作。大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知识,可以有效增强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轻减少突发灾害事故和危重急症病人的伤亡。目标任务责任分解表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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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社区】南门街道红十字志愿者踊跃参加应急救护培训
来源:海曙区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14年04月23日 17:27

 

 

    为进一步普及救护知识, 4月17日,在文化路4号区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基地,,南门街道50余名红十字志愿者参加了“海曙区社区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班”。

  培训内容涉及心肺复苏、四项技术(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火灾、触电、溺水、煤气中毒、地震等逃生技能,极大地提高了街道社区群众在应急情况下的自救互救能力。(南门街道红十字会 郑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