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进一步加大国展中心招商力度,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招商工作,努力扩大国展中心的招商规模,在制订《国展中心入驻企业政策实施细则》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宁波国际贸易展览中心招商引荐奖励办法》和《公司招商信息奖励办法》,奖励在招商引荐工作中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的奖励办法是:奖励的对象为通过介绍、引荐等方式成功促成企业入驻国展中心的单位或个人。奖励的标准按被引荐企业首年实现的市、区两级税收贡献部分,扣除被引荐企业的补助后国投公司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被引荐企业首年税收在10万元以下的,每引荐一家企业奖励1000元,如被引荐企业首年税收贡献超过10万元,按被引荐企业首年纳税留成的4%给予奖励。奖励程序:入驻企业产生税收的首月,奖励引荐单位或个人1000元,其余奖励在被引荐企业税收补助首年发放时同时兑现。

  该奖励办法的制订,为我们提供了机遇,我们将以此为契机,通过挖掘相关渠道,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引荐企业落户国展中心,促进国展中心区域发展,为加快将国展中心打造成为我市国际贸易和会展企业的总部基地贡献力量。(盛勤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