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1日下午3时35分,谢天华酒后驾车案在香港东区法庭宣判。谢天华被判6个星期监禁,缓刑12个月,及罚款8千元港币(约合人民币7040元)。谢天华在走出法庭后仅说:“多谢关心”,便匆匆离开。
11日下午3时35分,谢天华从香港东区法院走出。关于他醉酒驾驶案已审理完毕,法院被他6个星期监禁,缓刑12个月,及罚款8千元。另外不小心驾驶一罪罚款1500元(约合人民币1300元)。法庭外有大约50名媒体记者等候采访,情况一度混乱。
谢天华走出法庭后一直与太太十指紧扣,其太太也帮其劝阻了媒体访问,最后谢天华仅说“多谢关心”便上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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