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乘客在车内点火,原万泉寺出租汽车公司司机程某下车后,用中控锁锁住车门,致使车内一名男乘客被烧死。
昨天,朝阳法院经审理,认定出租车司机程某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但鉴于本案不是程某及车辆自身原因引起火灾,程某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故法院对其所犯罪行酌予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半。
■案情
2006年12月4日凌晨3时许,程某拉一男乘客行驶至朝阳区东大桥路口时,男乘客所坐副驾驶位置突然冒起火苗,程某下车后,因认为火是乘客点的,就用中控锁将车门锁住以防他逃跑,然后打110报警。
不久,出租车内火势增大,程某又打119报警,但未施救。火势迅速蔓延,男乘客打开车门,浑身是火,没走几步就倒在地上。消防队和民警赶到时,其已被烧焦身亡。死者姓张,死时49岁。消防部门认定,最初起火部位为副驾,但原因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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