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13号下午,魏志修在绵阳高新区某娱乐场所认识的了一位叫陈国惠的三陪小姐。当天,两人就以25元的价格,开始了两人之间的第一次皮肉生意,而且两人还相互留了电话号码。魏志修也离过婚,谈到婚姻,两人一下子拉近了距离。而且,双方还达成了一项口头协议:魏志修每个月付给陈国惠500块钱,而陈国惠则每个月去魏志修的出租房五六次。
而且,陈国惠每次到魏志修的出租房去,大都是白天,每次大约呆上两三个小时。魏志修在与卖淫女的交往中,渐渐重新找到了家的感觉,在此之后的一次交易后,魏志修向陈国惠表露了自己想与她成立一个家庭的想法。魏原本以为陈国惠会拒绝,没想到,陈国惠竟然一口答应了下来。由于自己是有家室的人,每天还得按时上下班,显得很正常。这也就是她为什么每次到魏志修那里去的时候都是白天的原因。而每当她从魏志修那里回来,空闲的时间便帮着家里忙里忙外,在村里是一个口碑特好的好媳妇、好妻子、好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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