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定于2008年10月10日上午8:30,在市人大机关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主任会议议题为:
一、讨论确定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
1.《宁波市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教科文卫民侨工委、法工委)
2.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城建农资环保工委、法工委)
3.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法工委、财经工委)
4. 《宁波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
(法工委、教科文卫民侨工委)
5.关于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中期评估调研报告;
(财经工委)
6.关于2007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财经工委)
7.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督办情况的报告;
(代表人事选举工委)
8.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1、2、3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财经工委、城建农资环保工委)
9.关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财经工委、教科文卫民侨工委)
10.人事任免事项;
(代表人事选举工委)
11.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
(办公厅)
二、讨论确定常委会2008年10月10日至11月份工作安排。
(办公厅)
请责任部门分工联系落实上述会议材料,并将会议材料一式30份,于10月7日前送秘书处。
出席人员:巴音朝鲁、郑杰民、卓祥騋、张金康、陈 旭、
姚 力、郑瑞法、崔秀玲、施孝国
列席人员:办公厅、研究室、各工作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
主要负责人、副秘书长;
在职的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和有关工作委员会原主任
会务处室:办公厅秘书处、综合处、行政处
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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