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记者了解到,在前两年楼市火爆的时候,很多银行都以金融创新的名义想出各种“高招”吸引人们贷款买房,比如,2006年曾推出的“双周供”业务,它允许以“双周”而不是以“月”为单位进行还款,这样,借贷人不仅能缩短还款期,而且还能少交利息,深受欢迎;再比如,“循环贷”业务,它允许人们将商品住房抵押给银行而获得一定的贷款额度。这样,借贷人买越多的房产,就能获得越多的贷款额度,更受“炒房客”的追捧,而在这些金融创新项目的帮助下,深圳的房地产价格在去年以惊人的速度不断攀升,到去年年底,深圳银行房贷规模已达到700亿元,虽然目前深圳的贷款违约现象尚属“可控”,但是这些类似次贷的盲目创新的确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郭田勇:“我们只是要强调银行,可以进行创新,但是,创新一定要有底线。”
该如何看待金融市场中的创新行为,又该如何规避可能由此带来的巨大风险?
无论是美国的次贷危机,还是深圳的断供风波,都在提醒我们,金融手段的确需要创新,但创新的同时更需要警惕带来的风险,一旦市场失去风险控制,失去有效的监管,就一定会点着火药桶,在“2008年陆家嘴金融论坛”上,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就曾强调,金融行业的创新必须把维护金融安全稳定放在首要位置,那么,在房地产市场局势未明的时候,我们该如何看待金融市场中的创新行为,又该如何规避可能由此带来的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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