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v.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年08月05日 14:26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今年6月19日市政府办公厅出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暂行办法》。7月30日,市政府将上半年公布的《关于加快宁波市金融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等9件规范性文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这标志着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规定具体工作程序,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对报送备案的9件规范性文件予以接收、登记,并于8月1日分送市人大法制委、财经委、城建农资环保委、教科委等有关具体审查机构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