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今天公布了我国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指数。
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8.5%。其中,城市上涨8.1%,农村上涨9.3%;食品价格上涨22.1%,非食品价格上涨1.8%;消费品价格上涨10.6%,服务项目价格上涨1.7%。从月环比看,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3月份微涨0.1%;食品价格下降0.1%.
1-4月份累计,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8.2%。其中,城市上涨7.8%,农村上涨8.8%;食品类价格上涨21.2%,
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仍处于高位。这既与上年4月份的低基数有关,又与国际市场初级产品、特别是粮食价格持续大幅度上涨导致国内食品价格居高不下有关。当前仍需要密切关注未来的价格走势,把控制物价上涨、抑制通货膨胀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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