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银行对理财产品风险提示不到位
被认为是股市“避风港”的银行理财产品,现如今却让不少投资者损失惨重。而当初银行却大多都是打着“高收益”招牌来招揽生意的。很多投资者认为,银行过份强调高收益而忽略了风险提示。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存在?银行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银行理财产品,简单来说,是指投资者把钱交给银行,由银行进行投资。与储蓄不同,理财产品其实有赔钱的风险。
正因为如此,银监会早在2005年就发布明文规定,要求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前必须为投资人做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同时,在产品说明书、协议上都要醒目标注风险提示,而对于弱势群体、老人等投资者,银行更要特别进行风险提示。然而,在记者走访的五家银行中,不仅没有一家要求记者做风险评估,甚至没有人向记者进行风险提示。而在为记者提供的产品说明书中,只在末尾处标明一句“投资有风险”。记者随机调查中也发现,虽然到银行来咨询购买理财产品的人不少,但对于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很多人并不十分清楚。
您买(理财产品)的时候,银行有给你做一个风险等级的评估吗?没有,自己来评估的。
据专业人士介绍,目前理财产品大致分三种类型,保本保收益型,这种没有任何风险的产品适合于老人等弱势群体;保本不保收益,即保本金但收益多少是浮动的,则适合多数希望在没有损失情况下有可能获得更多收益的投资者;还有一种就是保本金和收益都不确定的,适合中高收入群体。
银监会:银行理财产品“没卖对人”也要受罚
就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甚至亏损问题,银监会今天表示,近期将针对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就是银行理财产品在销售之前,是否对客户进行了风险评估,销售本身是否符合“适当性原则”。银监会指出,银行理财产品所可能出现的风险不能仅仅“买者自负”,更要“卖者有责”。如果银行在没有进行客户风险评估和风险提示的情况下进行了不当销售,则要面临银监会的严肃处罚。 (文/CCTV) |